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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18期

  • 日期:112-03-30
大事紀要施惠茹
修正發布「綠建材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綠建材標章之申請審核認可作業自99年起改以行政技術分立方式辦理,「綠建材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為辦理綠建材標章審核認可之依據。為提升廠商申請綠建材標章意願,以擴大綠建材標章推動效益,於111年12月1日修正發布作業要點,將標章有效期限由三年修正為四年;並將申請認可延續之試驗報告有效期限由申請日期前四年內,修正為前五年內。另為配合行政院雙語政策,本次修正明定生產廠位於國外者,檢附之生產廠未受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處罰之證明文件,如為英文者,免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及免附中文譯本,俾利提升申辦流程之便利性,修正後要點自111年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