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本所實驗中心基於實驗為研究之基礎,累積實驗與研究成果以研訂基準、規範或標準提供法規研修參考,確保居住安全及環境品質,並推動建築產業新材料、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之研究發展,促進產業升級;爰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實驗設施設置修正計畫」陸續建置防火、性能、材料及風雨風洞等4個實驗中心(室),並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訂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實驗設施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在辦理該所研究實驗工作以外之餘力,同時亦受理產官學研等各界委託有關研發驗證、檢測、試驗等需求,提供支援辦理建築構件或材料之檢測服務,解決公私部門開發創新材料、產品與設備研發試驗服務。
二、實驗中心營運績效
本部建築研究所結合實驗研究,迄今在建築防火與煙控避難、結構耐震、建築風工程及門窗風雨、建築物理環境隔音、採光、隔熱等檢測基準與試驗方法之本土化與標準化工作,已完成營建相關法令30項、相關規範69項及CNS性能標準及其試驗法標準88項法制化、專利29項、技術移轉1項,提供國內建築管理及各試驗室檢測遵循應用,進而帶動國內檢測產業逐年蓬勃發展,其他尚包括國內外期刊發表、博碩士培育等學術專業的貢獻。
在受託檢測業務上,可實施檢測試驗項目137項,但基於政府與民間角色分工,為不與民爭利,多避開一般民間檢測機構有能力辦理,或在法令上有明文規定或經濟部標檢局應施檢驗等收入較為穩定的檢測業務,而從事於新材料新工法的開發,或具特殊性、複雜性等民間檢測機構無法、不願意測試之項目,因此利潤微薄且受景氣影響而不穩定(如圖2所示),但近五年受託收入與預算收入比仍維持於65%~91%之間。
表1.建研所各實驗中心檢測類型與項目
圖1.防火、性能、風雨風洞及材料實驗中心實驗設備圖
圖2.本部建築研究所受託檢測收入與國內年度開工件數比較
三、實驗中心面對的挑戰與因應策略
目前實驗中心(室)面對兩項重要的挑戰:近年科技計畫經費逐年降低,檢測業務收入亦不穩定;替代役退場,機制有待檢討以補充人力不足。可能導致實驗設備之更新與修繕經費不足與業務擴展的量能。因應這兩方面的挑戰建研所之因應對策如下:
(一)人力精進策略
1.積極向各部會爭取研究實驗計畫、成立「協力實驗室」或與其他學術單位、機構合作,聘用相關研究人員及技術人員常駐實驗室工作,共同合作運用實驗中心各項設備,辦理追蹤查驗或產學合作計畫。
2.將檢測流程標準化並將數據資料分析程式化,以便因應人員更迭之經驗傳承。
(二)設備升級及汰換策略
1.盤點設備堪用性與年限,以及政策方向如近期行政院推動之循環經濟與國際科技發展評估擴充檢測能量需求,規劃設備各部件汰換或新增、升級之優先順序,預計以10年為期,從科技計畫與收支併列預算逐年執行。
2.透過與相關研究機構或大專院校合作,建立相關實驗設備之使用或代為操作機制,協助活化既有儀器設備之應用,並調整設備升級、汰換或設備增購之策略。
(三)實驗研究與檢測服務發展策略
1.開發新型式試驗項目,以多元化開發創新項目、建立市場區隔。
2.以實驗研究結果研修標準與法規,增加新興項目之檢測技術服務。
3.爭取為後市場管理制度的公正機構或爭議事件之最終裁定機構及有認可(指定)實驗室操作人才之培訓機構(法定時數)。
4.提供廠商及一般民間檢測機構各項產品設計改善及實驗測試方法之專業諮詢服務,以提升建築產業水準及民間檢測能量。
5.擴大與民間機構或研究單位之結盟,從研發、檢測、驗證促進建築材料、設備產業升級。
6.與相關研究機構或大專院校合作研究,共同接受業務委託或合作提出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
四、結語
本所實驗中心未來仍將以建築研究為基礎,積極導入與建置國際標準試驗項目、研訂技術規範與標準、精進實驗量測能力、新建置試驗項目、從事專利研發、辦理技術移轉及爭取做為主管機關後市場追蹤指定實驗之第三公正機關等面向努力,以增加穩定收入,支援國家法令、技術、產業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