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際人權法典之種類很多,包括「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核心國際人權條約為「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 of the Child)、「消除對婦女歧視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nen)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等公約。
在二次大戰後,聯合國將上述國際人權文件分別歸類為國際人權法典、兒童權利、婦女權利、難民及庇護…等共17種類型,其中包括直接法律拘束力之條約及無直接法律拘束力之宣言、標準等;而兒童係國家之根本,保護其身心及保障其權益係政府部門當前重要的任務之一。
本所為深化同仁之兒權知能,培養與時俱進之兒權學習力,及促進兒權教育業務效能,就業務職掌範圍及前述兒童權利公約,規劃編撰109年度兒權教材,期使得兒權之理念能深植人心。
本所業務執掌可分為高齡者安全安心生活環境、建築防災安全、工程技術發展、智慧綠建築等各項建築研究領域,進而建立安全、健康、舒適之都市及建築環境,為使本教材能與前述業務結合,爰編撰8篇案例,每件案例透過事件之敘述、探討、思考出發點、建議及後續思考及研究方向分段解說,更容易閱讀及瞭解兒權之重要性。
本所規劃編撰之案例敘述如下:
1.「保障兒童權益之親子廁所」:主要就已訂定之《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進行相關案例剖析,該辦法要求公共場所應提供足夠的親子廁所數量,並在親子廁所內設置至少一個兒童小便器、兒童洗面盆及兒童安全座椅等設備,確實去保障兒童的權益,提供淺顯易懂之解說。
2.「盪鞦韆上重現的笑容」:國內公園遊戲場是身心障礙者童年的快樂記憶,又或者成為一個缺憾,在政府與民間參與的共同推力下,公園共融遊戲場的逐步推動設置,並透過罕病兒秀秀之案例說明兒權重要性,使其終於能在盪鞦韆上重新取回笑容。
3.「幼兒園的防火安全」:主要探討年幼兒童尚未接受完備的教育,各方面知識與生活經驗相對成年人來說較為不足,因此對於危險的判斷及應變能力也較為薄弱,一旦發生火災容易因應不及,應特別注意建築設施設備防火上的因應。
4.「漫漫回家路-保障坡地社區學童居住受教權」:在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及建築技術規則中對於建設條件、護坡擋土及邊坡維護等都有詳盡的規範,但部分區域仍有過度開發及未經地質調查而建設在脆弱地層之情形,由此探討坡地社區學童的居住安全品質和教育之權利
5.「地震來襲!危險校舍中的學童安全」:由地震的發生常造成建築物的破壞與生命安全,進而探討在耐震設計規範尚未完備時期興建的校舍,造成學童安全權益之危害。
6.「『墜』要不得」:國內的兒童遊戲場無論屬於政府或民間,營利或非營利,機械式或非機械式,都可能潛藏著危機,藉由案例探討保障兒童遊戲權及保護其人身安全。
7.「舒適的居住空間-還給孩子一個安靜的家」:由近年來噪音陳情及紛爭不斷,夜間樓上鄰居發出的吵鬧聲、練習聲,常造成樓下住戶的長期失眠案例,探討對兒童及青少年學習權之影響。
8.「使用綠建材,提升兒童居住環境品質」:從裝修建材及傢俱中可能含有超量的化學物質,導致建築室內環境中有害氣體的濃度往往高於室外環境,進行造成兒童健康問題之探討。
由上述內容說明,期能透過規劃案例之說明,使本所同仁對兒權有更多之瞭解,並於日後業務執行時遇到相關問題時,也可站在不同角度上加以考量,使兒權確實落實於生活周遭各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