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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93期

  • 日期:105-10-03
專題報導林谷陶
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場域評選

一、計畫緣起

       本部「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於104年完成後,為擴大其整體效益,奉行政院核定辦理「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其中除賡續辦理「建築節能及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及「公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補助工作」外,並核定辦理「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本計畫之實證示範場域,係構思於公有不同類型之生活場域,包括住宅社區、大專院校校園、科學或工業等園區、偏鄉及離島或其他具潛力場域等,各類場域分組評選,並補助建置創新實證應用服務,期能整合政府與產業界之智慧化服務技術,建立領先全球之安全安心、健康節能與舒適便利的智慧永續生活環境,以達到促進環境永續發展、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及提升產業競爭力的三贏目標。

二、辦理方式

       本計畫選擇之實證場域以公有之使用中建築群或區域,且具備相關網路等基礎設施者為優先對象,並依據本案規劃之類型,考慮北中南區位、城鄉平衡等問題,進行實證場域選擇。

       由於本計畫採競爭型補助方式,同時考量配合款高低順序,及若為延續辦理之前一年度提案計畫,得優先補助。提案計畫可採一年一次或分年分期方式進行規劃,但補助經費則採一年一次方式進行補助,且每年均應依本須知提交下一年度計畫書及經費需求送審,藉以滾動檢討辦理成效。

三、實證示範場域定義

  1. 住宅社區場域:供特定人長期或短期住宿之既有建築物(係以公有住宅、集合住宅、宿舍等住宿類建築為主)。如常見的公寓、別墅社區、住宅大廈、住商大樓等建築物。
  2. 大專院校場域:我國依法設立之公立大專院校。
  3. 園區場域:1)科學工業園區:由科技部所設立之各科學工業園區;2)產業園區、工業區:由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營事業等,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所設立或規範者;3)其他類型園區:如文化部依法辦理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或其他部會類似產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或國家公園等各類園區。
  4. 偏鄉離島場域: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5分之1之鄉(鎮、市),或距離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在地7.5公里以上之離島。
  5. 其他場域:其他非屬上述4種場域類型,

     

       但可具體描述出空間範圍與所具特質的場域,因本計畫105年度之場域規模限制,致某些場域申請案件數偏低,乃將106年度申請須知之住宅社區類門檻由500戶修正為200戶,大專院校場域最少師生及教職員人數門檻由10,000人修正為5,000人,其他場域門檻由5,000人調降為3,000人,以擴大鼓勵申請對象。

四、經費補助原則

       除上述本計畫補助經費係逐年編列及核定,採一年一次補助方式辦理,若為延續辦理之前一年度提案計畫,得優先辦理補助。另入選單位之受補助經費,必須配合預算補助年度行政院匡列及立法院審議通過額度調整辦理。

       其中105年度只受理中央所屬機關、院校及場域之申請,其補助額度為45%,受補助單位須自籌55%,每案歷年總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0萬元。

       106年度起本計畫補助中央單位,其受補助比率修正為不得大於70%,即自籌部分不得低於30%;又因地方財力能力不一,爰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補助辦法之規定,依地方政府之財力級次,即第1級50%、第2級70%、第3級80%、第4級85%、第5級90%,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辦理。

五、評選結果

      本105年度除已評選出105年度受補助單位外,因考量有意申請106度補助之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自籌款之預算編列時限,乃於106年度申請須知修正報請本部核定後,提早於105年5月17日函文通知各公有單位開始受理106年度申請案件及辦理評選作業。

(一). 105年度評選結果

       本所105年度辦理之「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係依本部104年12月9日核定之「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場域評選及申請須知」,於本(105)年1月31日截止受理;經籌組評選委員會議訂定評選作業方式後,於本(105)年3月31日召開初選會議,於住宅社區場域類別申請1案中,選出1案進入複選;於園區場域類別申請5案中,選出3案進入複選;於大專院校場域類別申請6案中,選出5案進入複選;總計初選入選9案。

      後於本(105)年5月底完成複選收件作業,6月底召開複選會議選出105年度「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受補助單位名單(草案),經報本部核定後,共計7案獲選,補助名單如下:

  1. 住宅社區類: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建處(智慧綠社區計畫)
  2. 大專院校類: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雲林科技大學、臺灣科技大學
  3. 園區廠域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軟體園區)

(二) 106年度評選結果

       本所辦理106年度「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之評選作業,係依本部105年5月13日核定之「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場域評選及申請須知」通知中央及地方各單位,受理106年申請案,同年6月31日截止收件後,總計收件25案;又於年7月下旬召開3場次評選會議選出106年度「永續智慧社區創新實證示範計畫」受補助單位共計19案獲選,將報本部核定,補助名單如下:

  1. 住宅社區類(申請1案):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建處(智慧綠社區計畫)(延續),共計獲選1案。
  2. 偏鄉離島類(申請3案):金門縣政府(金門智慧觀光)、澎湖縣政府建設處(澎湖永續智慧三角示範區),共計獲選2案。
  3. 大專院校場域類(申請9案):國立成功大學(延續)、國立中央大學、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延續)、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延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延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共計獲選8案。
  4. 園區類(申請2案):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永續智慧園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臺中文化創意園區)(延續),共計2案獲選。
  5. 其他類(申請10案):臺東縣政府(臺東智慧友善園區計畫)、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智慧場域發展計畫)、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復興區觀光場域智慧資訊串連計畫)、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臺南市公共自行車智慧化整合示範計畫)、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高雄市哈瑪星暨亞洲新灣區周邊)、宜蘭縣政府(宜蘭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共計6單位獲選。

 

        綜上介紹及說明,本計畫精神及內涵,係於上述五大各場域中,應用網路、雲端及物聯網等技術,以低碳節能為主軸,並考慮實證場域之特性及使用者需求,在一個共通平台上,整合智慧能源、水資源、社區管理、社區健康與照護、安全防災、及其他智慧生活等之永續智慧化的創新應用,提供客製化之整合性、永續性服務,以創造幸福有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