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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97期

  • 日期:106-10-03
大事紀要徐虎嘯
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發布

  本部為提升綠建築標章評定審查效益,積極利用民間資源參與公共事務,藉由過去辦理綠建築標章認可經驗,同時因應個人資料隱私保護及有效提供綠建築設計資訊,於本(106)年6月1日完成「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發布,刪除申請人及設計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記載事項,以消除其個人資料外洩之疑慮,另增訂延續認可之指標項目及綠建築等級無變更者,原設計人得免簽章之規定,此外刪除有關候選綠建築證書於取得使用執照6個月後失效,以及修正綠建築標章與候選綠建築證書記載事項為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項目之規定,並自本(106)年7月1日起生效,以利政府綠建築政策實施,達簡政便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