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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05期

  • 日期:108-09-20
業務報導曾建聰
本所108年度人權教材增訂內容

  聯合國的國際人權文件分別歸類為國際人權法典、兒童權利、婦女權利、難民及庇護…等共17種類型,包括直接法律拘束力之條約及無直接法律拘束力之宣言、標準等;其中最受重視者為「國際人權法典」: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及「核心國際人權條約」:包括消除對婦女歧視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

  人權教育目的也就是依循這些原則並期許大家都能具備充足的人權觀念,而公務人員當然更應注意保障人權的要求,隨時檢視自身的工作,落實尊重人權的觀念於日常行政中;本所為持續深化同仁之人權知能,延續107年度人權教材內容,於本年度再新增編撰4件案例而累積至28篇教材,透過事件之敘述、爭點、人權指標、國家義務及解析與改善解說,培養與時俱進的人權學習力,有關新編案例簡述如下:

一、流動廁所空間無障礙:

  由於各類活動舉辦時,通常不會考量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使用流動廁所的同等權利,若是能設置足夠且便利的無障礙流動廁所,也有助落實全面無障礙環境目標,因此本所完成「無障礙流動廁所設置及管理之研究」,納入使用輪椅的行動不便者及需拄拐杖的高齡者需求,並將研究成果送請行政院環保署作為施政推動參考,其就「大型活動環境友善管理指引」亦修正設置數量及設施規定,期望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人權指標,以及《憲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國家義務規定。

二、水災時老人福利機構避難的隱憂:

  每當有水患發生時,位於災害潛勢區的機構將無法進行就地避難,必須採取異地避難以撤離住民,包括事前的計畫、組織分工和提供生命支援需求準備等,因此本所擬定「老人福利機構水災疏散避難應變作業原則」,將水災發生前後準備事項與疏散流程提供機構執行參考,期望符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之人權指標,以及《憲法》、《老人福利法》和《長期照顧服務法》之國家義務規定。

三、瓷磚檢查、高空作業、命懸一線:

  對於近年來發生多起外牆瓷磚剝落而威脅生命財產情事,部分縣市主管機關開始推動外牆瓷磚安檢制度以預防之,但目前的安檢作業都需藉搭塔或垂吊方式,由人員以繩索垂降進行打診法及目視法檢測,因而本所先研究外牆瓷磚施工與剝落的關連,再探討外牆瓷磚非破壞性檢測法,研提外牆瓷磚劣化改修及替代工法,期望符合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人權指標和《憲法》之國家義務規定。

四、支持遠距居家高齡照護所需智慧住宅設計指引:

  藉由智慧科技協助改善高齡生活環境及減輕照護負擔,不但可以保障基本的高齡照護服務,同時也可提供自費模式以獲得更優質滿意的服務品質,因此本所編寫出版「智慧住宅高齡照護設計指引」,透過引導相關產學研界推動在地老化的高齡住宅照護服務模式,期望符合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人權指標及國家義務規定。

  透過上述案例事件探討,本所同仁可更瞭解人權公約之普世價值,並能應用人權理念落實於日常行政執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