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為促進建築與資通訊科技的整合應用,內政部智慧建築標章自93年受理申請,「智慧建築標章」係提供消費者作為判斷建築物是否善用資通訊感知技術,使建築物於使用階段的日常營運更具智慧,實現人性化空間的證明標章。內政部於109年10月修正發布「智慧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明定受理申請的依據,該要點第8點規定,評定基準應依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出版的智慧建築評估手冊辦理。
因應智慧科技日新月異,智慧建築評估手冊歷經3次增修訂,在2011年導入分級評估制度,具體呈現建築物的智慧化等級。現行智慧建築評估手冊2016年版,分為基本規定及鼓勵項目,符合基本規定之要求者,即可取得合格級的智慧建築標章或候選智慧建築證書,其他鼓勵項目則由申請人自行視需要決定是否申請,賦予申請人更多選擇智慧科技應用的自由,促使智慧建築科技能更加貼近使用者的需求。
二、執行成果
我國的智慧建築標章與綠建築標章相同,均為自願性質,非為法令規定事項,僅能宣導鼓勵申請,其評定審查作業,內政部自100年起改以行政技術分立方式,由指定評定專業機構辦理技術評定,再向內政部申請標章核發,以擴大評定審查服務成效。此外為擴大推動成效,我國自102年7月起依據智慧綠建築實施方針,於興建一定用途且造價達2億元以上的公有建築物時,將應取得智慧建築標章規定納入工程合約,管制政府部門公有新建建築物應進行智慧建築設計,要求於申報一樓樓版勘驗時,應同時檢附合格級以上候選智慧建築證書,於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級以上智慧建築標章後,始得發給結算驗收證明書,故對公有建築物具一定強制性。
截至110年6月底止,認可通過智慧建築標章700件(包括智慧建築標章188件及候選智慧建築證書512件)。歷年案件數量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詳圖1),前一(109)年度取得智慧建築標章或候選智慧建築證書建築物數量已達146案,總量創年度新高。
圖1 歷年智慧建築標章暨候選智慧建築證書通過件數統計圖
三、智慧建築分級評估實施成效
由上述通過案件資料進一步分析,自101年起施行「智慧建築分級評估制度」,讓消費者可進一步識別智慧建築,以維持智慧建築標章認證制度的公信力。實施以來,採分級評估之智慧建築標章或候選智慧建築證書通過件數共計646件,其比例約占歷年核發智慧建築標章及候選智慧建築證書數量之92%;其中,鑽石級已有39件,其比例約6%;銀級以上共計187件,其比例約29%;合格級者共計328件,其比例約57%,占比最多(圖2)。
圖2 歷年智慧建築標章暨候選智慧建築證書通過件數等級統計
此外,為進一步瞭解取得智慧建築標章案件之申請情形,依智慧建築普及率(即每年認可通過候選智慧建築證書及智慧建築標章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占當年核發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之比率)進行統計分析,近5(105-109)年智慧建築普及率為2.04%、3.37%、4.22%、7.08%及6.96%,呈現增加之發展趨勢。
四、未來展望
近年來取得智慧建築標章的整體案件數,呈現顯著成長,案件數由102年11件成長至109年146件,已大幅成長13倍,顯見推動公有建築物取得智慧建築標章政策成效顯著。為提高申請智慧建築標章之意願,本所已在109年10月簡化評定書之書圖文件,並完成作業要點之修訂,增訂候選智慧建築證書有效期限屆滿改採展期之規定,以簡政便民。另為鼓勵效期屆滿者申請續用智慧建築標章,本所刻正研擬續用申請之簡化查核表,未來將改以主動方式辦理,除簡化續用申請作業程序亦同步放寬智慧建築標章續用標準,提升續用意願。同時本所亦持續滾動檢討智慧建築評估手冊之內容改版作業,以確保我國智慧建築評估制度能與時俱進,促進建築與資通訊產業整合,達到安全健康、便利舒適、節能永續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