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防火實驗中心受理廠商申請玻璃樓板及屋頂耐火試驗,該案係經由台灣建築中心提供技術諮詢,試驗方法依據CNS 12514-1(2014)「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第1 部:一般要求事項」及CNS 12514-5(2014)「建築物構造構件耐火試驗法-第5 部:承重水平區劃構件特定要求」試驗。茲將就璃樓板試驗結果簡述如下:
試體尺度為440㎝×300㎝(長×寬),其構造分為玻璃(厚度129.56㎜)及防火鋼構(結構鋼194 x 150 x 9 x 6㎜,矽酸鈣板及陶瓷棉),總厚度391.5㎜,加載200kgf/m2,經測試最大撓曲量29.5mm(最大撓曲量容許值102.2mm),符合承重能力規定,亦符合遮焰性與阻熱性要求,具有2小時防火時效。又玻璃雖具透視與透光性,能延伸視野及採光,惟有隱私問題且火災時玻璃熔滴將影響救災人員安全,爰使用時仍需多加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