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是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通過議案,於1990年9月2日生效,共有192個締約國,建立一個具代表意義的人權標準,即兒童為權利主體,非國家、父母的附屬品,並保障兒童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而為將該公約國內法化,強化我國兒少權益保障與國際接軌,2014年6月4日總統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
本所業務執掌可分為高齡者安居敬老環境、都市及建築防災、建築防火科技、建築工程技術發展與整合應用、建築資訊整合應用、智慧綠建築科技發展應用等各項建築研究領域,為深化同仁兒權知能,培養與時俱進兒權學習力,因此編撰111年度兒權教材,期使兒權理念能深植人心,進而建立安全、健康、舒適之都市及建築環境,為使本教材能與前述業務結合,爰分由各業務組進行撰寫,共編撰8篇案例,每件案例透過事件之敘述、探討、思考出發點、建議及後續思考及研究方向分段解說,使本所同仁容易閱讀及瞭解兒權之重要性。
本所於111年度所增訂8項兒童人權教材之單元名稱及其內容摘述如下:
一、「病毒不要來!幼兒園的防疫環境」
幼兒園空間防疫設計應滿足教保之舒適性,潔汙分區配置及活動的安全性,從而為幼兒與教保人員創造安全、舒適、健康的教保環境。
二、「提供活動場所無障礙,保障兒童權益」
貼心關懷的公園設計能提供兒童,依其活動能力安全、安心的活動,促進多元成長與發展,若缺乏安全性,將損害兒童參與遊憩體驗與休閒活動之平等機會。
三、「我們不玩火-增強兒童的防火意識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所有自然災害中,發生頻率最高的就是火災,因此培養孩子瞭解火災發生的原因及如何防範,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極其重要。
四、「孩童喜愛的『親子館』夠安全嗎?」
親子館由於提供6歲以下兒童和家長享受安全遊戲空間和育兒資源等多元福利服務,廣受家長好評,不過除基本空間環境安全要求外,面臨災害時應有減災應變措施以確保安全。
五、「房屋漏水霉問題,孩童過敏好困擾」
台灣屬多雨型潮濕氣候,不良通風及密閉環境可能導致疾病與危害發生,與兒少健康發展息息相關,除短期使用除濕機降低濕度外,應以解決漏水問題為長期根治目標。
六、「強陣風對兒童的危險性」
在兒童的生活環境中,尤其是公園這種空曠地形,強陣風造成危害通常將大型物件吹離其位置,萬一倒塌更容易導致人員受傷,尤以兒童更容易受到傷害。
七、「考量兒童照顧需要之智慧住宅設計」
深入瞭解兒童及照顧者之智慧化居住空間應用需求,撰寫更完整之智慧住宅兒童照顧設計指引,引導建築師及室內裝修等專業者參考,可使照顧兒童更容易。
八、「綠建築為孩子打造一個永續家園」
氣候變遷及溫室效應造成全球暖化,為給孩子永續家園,綠建築從生態、節能、減廢、健康開始做起,逐步延伸到社區進而擴散至整個城市。
由上述增訂之兒權教材內容,期能透過所規劃案例之說明,讓本所研究業務與兒權之關聯,提供各界強化對兒權與建築的介面間,有更多更務實之瞭解,並於日後業務執行時遇到相關問題時,可站在不同角度上加以考量,使兒童人權能確實落實於生活周遭各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