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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17期

  • 日期:111-11-30
業務報導徐虎嘯
111年度1-6月綠建築標章辦理成效

一、前言

       世界各國為因應氣候變遷及溫室效應造成之全球暖化,均致力於發展具節能及對環境友善的「綠建築」或稱「環境共生建築」,因此綠建築評估系統必須依據氣候條件、國情等的不同,而有所調整,並不是一體適用的。本所於88年針對臺灣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特性,建立涵蓋生態(Ecology)、節能(Energy Saving)、減廢(Waste Reduction)及健康(Health)4大範疇之EEWH綠建築標章評估系統,不僅為僅次於英國、美國及加拿大之後,第4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統,同時也是目前唯一獨立發展且適於熱帶及亞熱帶的評估系統,通過綠建築標章評定的建築物,在節水及節電方面至少約分別有30%與20%以上之效益。

       為提升國內綠建築技術,本所參酌美、日、英等國家之綠建築評估制度,現已完成基本型(EEWH-BC)、住宿類(EEWH-RS)、廠房類(EEWH-GF)、舊建築改善類(EEWH-RN)、社區類(EEWH-EC)、境外版(EEWH-OS)、既有建築類 (EEWH-EB) 及建築能效評估系統(EEWH-BERS)等不同建築類型專用綠建築評估手冊,使我國正式邁入綠建築分類評估時代。其中為達成我國2050淨零建築之目標,強化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物之建築能源效率,進而提升國內既有建築綠建築之節能成效,本所新出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建築能效評估系統(EEWH-BERS)」及「綠建築評估手冊-既有建築類(EEWH-EB)」,自本(111)年1月1日起實施。

二、綠建築標章評定屢創新高

       我國的綠建築標章採與國際間的綠建築標章相同,均為自願性質,非為法令規定事項,僅能宣導鼓勵申請,其評定審查作業,本部98年訂定發布「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自99年起改以行政技術分立方式,由指定評定專業機構辦理技術評定,再向本部申請標章核發,以擴大評定審查服務成效,有效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在建築師與營建業界的支持配合下,通過案件數逐年增加,108及109年連續2年突破800件,而110年的通過件數又再度刷新紀錄,並首次突破千件來到1,041件,其相較109年度核發的848件約大幅增加23%,創歷史新高。而民間業界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案件數量,也逐年提升比例,從91年的6%﹙7案﹚,到109年已超過4成來達42%﹙358案﹚,而110年創新高,其比例高達47%﹙485案﹚,顯示民間綠建築案件數量已逐步成長。

       截至111年6月底評定通過之案件總數為10,774件(詳圖1),這些獲得標章及候選證書之建築物於使用階段可節省大量水電,累計每年約可省電24.05億度、省水1億1,841萬噸(相當於0.6座石門水庫的容量),其減少之CO2排放量約為135.38萬噸,這個量約等於9.1萬公頃人造林(相當於約3.3個臺北市面積)所吸收的CO2量,每年節省之水電費估計約達9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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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歷年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通過件數統計圖

三、綠建築分級評估實施成效

       屬自願性質之綠建築標章,其歷年通過案件依其建築類別分析,依序為「住宿類」、「學校類」、「大型空間類」、「辦公廳類」、「其他類」、「醫院類」、「百貨商場類」及「旅館餐飲類」建築(圖2)。其中住宿類建築為26.45%,學校類占比達到24.45%,這兩類加起來已超過一半。另為逐步提昇國內綠建築水準,激發民間企業競相提升綠建築之設計,自96年起施行「綠建築分級評估制度」,透過分級評估鼓勵建築師追求較佳等級,設計更優良的綠建築,以提升企業的形象與榮耀。實施以來,顯示高等級數量及比例確有逐年提升之趨勢,如以鑽石級為例,從96年的2件到110年已增加至34件,其比例從0.6%提升至3.27%;另若就銀級以上來看,也從96年的14件增加到110年的580件,其比例則從4.4%提升至55.72%(圖3)。此外為進一步瞭解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之申請情形,依綠建築普及率(即每年認可通過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占當年核發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之比率)進行統計分析,其綠建築普及率已由101年的7.88%提升至110年的20.22%,充分顯示藉由綠建築標章制度之推動實施,確實達到「政府」、「民間」及「環境永續」三贏之局面。

四、未來展望

       近年來民間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比例顯著成長,顯示出綠建築觀念已日益普及,另政府為加強推動綠建築之發展,中央已於「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中,給予更新建案採綠建築設計並取得綠建築標章者相關容積獎勵;部分地方政府也於自治法規納入取得一定等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得給予容積獎勵的誘因,於此,對於推動公私部門之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將有實質助益。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我國建築物節約能源實施成效,達到更優良的環境效益,本部參酌國際間推動建築節能策略之新趨勢,並依行政院2050淨零排放路徑之部會分工事項,於110年1月12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100850013號令修正發布「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新增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規劃於111-114年採分年分階段方式辦理,並自111年1月1日起採鼓勵申請方式試辦1年,自112年起將由公有建築帶頭引導民間跟進,以進一步強化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物之建築能源效率,期透過實施成效良好之綠建築標章,進而帶動建築物自主標示建築能效等級,有效提昇我國建築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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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歷年通過案件建築類型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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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歷年通過案件綠建築等級分析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