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築研究簡訊第117期

  • 日期:111-11-30
業務報導陳佳玲
辦理單材耐燃試驗精進計畫

       隨著現代工業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發展,建築物外牆和各種新型內部材料的種類日益多樣化,並且隨著火災負荷的增加,它們正逐漸成為危險因素。依消防署歷年統計資料顯示,國內火災案件以建築物火災造成死亡為首位,而建築物火災中死亡罹難因素以火勢延燒過盛及濃煙阻礙而錯失逃生先機為二大原因。一般建築物火災延燒會藉由室內裝修材料開始擴大,材料因熱分解所產生的可燃性氣體在高處蓄積,一旦與空氣之混合氣濃度到達燃燒界限時,且溫度已達引燃點,就會爆發使整個室內頓時陷入火海之中,也就是閃燃現象。煙是火災燃燒過程中一項重要的產物,其能見度(Visibility)、毒性及溫度是避難者能否逃出發生火災之建築物,以及消防人員能否找出火災、撲滅火災的重要影響因素。因此,火災中要解決的問題是材料的易燃性及熱釋放率,因為它是控制著火勢強度的主因,而材料在大量燃燒時將會產生大量的煙霧,為了阻止火勢在短時間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須在使用前端把關將材料的級別與使用範圍予以限制,而有耐燃性能的裝修材料是防火安全中第一道防線,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耐燃材料不僅要有阻緩火勢擴大、延燒,還要考慮煙的發生及燃燒氣體的成分問題,才能有增長火災時逃生時間的效果,故在於耐燃材料的性能檢測上應分別以著火性、發熱性、發煙性和毒性進行評估。

       依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88條的規定,建築物依用途、層數、樓地板面積等條件其內部裝修材料應符合不同耐燃等級之要求,而原耐燃測試標準CNS 6532 判定基準包括發煙量(100年之前),後來由CNS 14705「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之耐燃性試驗法」取代後(100年之後),已無發煙量測試項目。但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標檢局於109年11月參考ISO 5660-1對CNS 14705-1進行修訂,再增加煙產率測試方法,但尚未有發煙量判定基準之規定。因應國家標準之增修,本所爰進行「建築材料耐燃試驗納入發煙量實驗研究」參考歐洲(EN 13823,以SBI單材耐燃試驗儀測試)建築材料之發煙量分級制度,與我國之室內裝修材料耐燃試驗方法(CNS以CONE圓錐量熱儀測試)進行比較分析,初步以煙量測設備之體積流率與管徑比值作中尺度(SBI)推導至小尺度(CONE)之換算,提出耐燃材料分級發煙量之容許值建議,惟二者間的發煙量推導關係,仍需以實驗進行驗證,因此研提「單材耐燃試驗儀(SBI)精進計畫」,透過本所防火實驗中心之設備進行比較驗證,期能提供建築材料新材料新工法之審核認可評定分級參考應用,有效提升室內裝修耐燃性能,降低火災中濃煙危害。

       本研究內容與方法分為二個部份,第一部份為單材耐燃試驗儀(SBI)設備的維修,包含排煙管道內之煙量測光學系統、主燃燒器與輔助燃燒器之點火控制系統、高壓線圈、熱質式流量計及火災測試房間整修等。第二部份針對常用之建材分別於單材耐燃試驗儀(SBI)及圓錐量熱儀(CONE)進行測試,其中單材耐燃試驗儀(SBI)依據歐盟標準進行分級,圓錐量熱儀測試依據CNS 14705-1進行,並對其結果比較分析,提供國內耐燃建材判定納入發煙量基準增修之參考,以彌補現行標準的不足,促進提升我國室內裝修材料防火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