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業於112年4月6日函送「一百十三年度中央政府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補助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供中央政府與其所屬機關(構)及各級國立學校向本所提出申請,經本所辦理初選、現勘及決選作業,並報本部核定後,受補助機關之入選名單共計15個正取單位及8個備取單位,正、備取名單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