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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鋼筋混凝土建築火害聲學非破壞輔助判識技術」非專屬技術移轉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公告。

  • 日期:110-12-30

依據:「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技術移轉標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火害聲學非破壞輔助判識技術」,為本所發明專利「水泥基質結構物聲學的火害判別方法」之技術應用,內容說明詳附件1,不包含執行此系統所需的量測設備及人員現場操作與分析等作業。
二、本案以非專屬方式授權,授權期限為3年,技術授權金為新臺幣陸萬元正,政府機關(構)如為非營利性公務應用時免收授權金,並應於中華民國(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他附屬島嶼)境內進行本技術使用。
三、申請者須檢附資料如下:
(1)被授權人基本資料表(詳附件2)。
(2)私立學校、私立研究機關(構)、法人、團體、公司請附合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及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為綜合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交收據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
(3)研究成果技術授權意願書(詳附件3)。
(4)備妥以上資料後,即來函向本所提出申請;申請資料經本所審核通過後,三方即可簽訂科技研究發展計畫技術移轉授權契約書詳附件4據以實施。
四、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申請,並依甲方通知規定辦理簽約事宜。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安全防災組王天志先生(06-2392755#1101)。所需之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均登載於本所網站http://www.ab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內政部建築研究資訊服務網公布欄之訊息公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