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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低碳建築評估標示,成績斐然

  • 日期:114-01-08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報告,全球建築營建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37%,其中建築物在建材生產運輸、營建施工、更新修繕及廢棄拆除等四階段過程所產生的蘊含碳排占約9%。為更有效降低建築物碳排,本部建立「低碳(低蘊含碳)建築評估標示」制度,鼓勵業界興建初始,透過設計規劃減少主要結構像是梁、柱、板、牆等材料用量,搭配使用低碳工法,從源頭將蘊含碳降至最低。

本制度雖屬於自願性質,且於113年7月起才開始實施,然而在各企業抱持「淨零減碳 捨我其誰」的責任心之下,踴躍響應淨零建築政策,半年之內已有9件超低碳(第1+級)建築作品,成績斐然:

一、低碳建築標示:計4件建築作品,共計減碳量0.45萬公噸。

1.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脫膠油精煉廠房:減碳率29.88%

2.宜蘭棗稻田CLT木構造建築:減碳率31.25%

3.沙崙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減碳率29.46%

4.安農之心-張公圍綠色旅遊驛站興建工程:減碳率36.45%

二、候選低碳建築證書:計5件建築作品,共計減碳量3.56萬公噸。

1.台南市安南區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減碳率21.34%

2.高雄市左營區「永清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新建工程:減碳率26.07%

3.彰化商業銀行建成大樓興建工程:減碳率30.47%

4.華騰國際科技廠房新建工程:減碳率33.71%

5.桃園市中壢區內壢段3736等3筆土地新建工程:減碳率28.68%

為強化建築蘊含碳減排的觀念深耕普及,本所已於113年安排多場低碳建築、低碳循環建材及低碳工法等的案例分享,並舉辦首屆低碳(低蘊含碳)建築標示授證典禮。透過以上推廣及分享交流活動,樹立學習標竿,持續鼓勵業界積極投入;又此評估標示制度已於113年12月31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其納入「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第2版修正,可作為上市櫃公司撰寫ESG報告有關「對氣候變遷減緩具實質貢獻之技術篩選標準」之一,將有助於積極帶動企業興建低碳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