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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並自112年5月31日生效。

  • 日期:112-05-31

本部於112年5月31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127638365號令修正發布「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並自即日(112年5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