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為因應全球環境暖化及氣候變遷問題,永續發展早已成為全球課題,建築部門的具體策略就是發展講求建築物與自然生態共生的綠建築,以降低人造建築物對環境的破壞。綠建築標章為自願申請性質,而其名稱在歐洲稱為「永續建築」、日本稱為「環境共生建築」,美加與我國都稱為「綠建築」。
我國綠建築標章評估系統係本所於88年針對臺灣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特性,充分掌握國內建築物對生態(Ecology)、節能(Energy Saving)、減廢(Waste Reduction)及健康(Health)之需求所訂定,以提供作為新建建築物於規劃設計之參考,除為亞洲第一個上路的評估系統,更為僅次於英國、美國及加拿大之後,全球第4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評估系統,同時也是目前唯一獨立發展且適於熱帶及亞熱帶的評估系統。
為提升國內綠建築技術,本所參酌美、日、英等國家之綠建築評估制度,於101年將原有的綠建築評估手冊通用版本,修訂為基本型(EEWH-BC)、住宿類(EEWH-RS)、廠房類(EEWH-GF)、舊建築改善類(EEWH-RN)及社區類(EEWH-EC)5種版本評估手冊,作為辦理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之評定基準,使我國正式邁入綠建築分類評估時代。由於我國的EEWH綠建築標章,為目前唯一獨立發展且適於熱帶及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特性之評估系統,106年為因應國際化需求,擴大我國綠建築評估範疇,提升臺商企業於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及商機,以基本型(EEWH-BC)綠建築評估手冊為基礎,導入在地氣候條件、相關法令、設計慣例修正之「當地基準評估法」,於同年6月完成「綠建築評估手冊-境外版(EEWH-OS)」出版,自同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成為第6類家族成員(如圖1)。並於108年因應本部營建署(現為國土管理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建築基地綠化及建築節能設計等「綠建築基準專章」法規全面翻新,以及監察院巡察意見與行政院推動智慧水表、竹構造與竹建材政策,出版2019年版之基本型、住宿類、社區類、舊建築改善類、廠房類及境外版等6類評估手冊之全面更新,並配合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綠建築基準專章」法規生效日期,自110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二、建築淨零轉型
為降低氣候變遷及地球暖化造成之衝擊,全球目前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宣示或規劃在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為達成2050淨零建築之願景,本所業建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系統,前於110年12月函頒綠建築評估手冊之建築能效評估系統(EEWH-BERS)及既有建築類(EEWH-EB)兩手冊,自111年1月1日實施,採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自願併同申請建築能效評估方式辦理。另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3月30日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針對我國工業、能源、交通運輸、農業、環境及建築等部門,提出臺灣淨零轉型路徑規劃階段里程碑(如圖2),其中為達成建築部門階段里程碑:2030年公有新建建築物達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的目標,並完備綠建築標章與建築能效標示制度之接軌,及因應政府淨零排放政策執行,本所業完成2023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基本型(EEWH-BC)之修訂,並於112年12月12日函頒公告,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採分年分階段方式,以公有建築帶頭做起,引導民間跟進,發展近零碳建築技術,先建築節能50%,再以再生能源碳中和至零碳排,以逐步達成2050年淨零建築願景。

三、建築能效標示制度與成效
為提升我國建築物能源效率,以利達成2050年淨零建築願景目標,本所參酌國際間推動建築節能策略之新趨勢,及我國亞熱帶高濕高熱氣候條件與國情,建構台灣建築能效評估系統TBERS (Taiwan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該系統係以綠建築標章日常節能指標之建築物外殼節能效率、空調系統節能效率及室內照明系統節能效率計算建築能源效率,評定建築能效等級,由高至低依序分為第1至7級,以作為評定建築能效等級之方法。其中建築能效分級屬第1級之建築物,且能效評分尺度為前百分之五十者,為近零碳建築(Nearly Zero-Carbon Buildings),以第1+級標示(圖3)。未來取得近零碳建築等級之建築物,約節能50%,其餘用電量需靠再生能源碳中和至零排放,為淨零建築(Net Zero Buildings)。

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規劃採分年分階段方式辦理,111年試辦1年,並自112年7月1日起由公有建築帶頭做起,以引導民間跟進,並針對耗能量大之建築物優先推動,逐步擴展至其他建築物,預估整合綠建築標章制度與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系統後,平均建築節能率可從至少20%提升至30%。本部為擔任建物節能改造的領頭羊,自112年起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招標的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建物,率先全面導入新建住宅能效標示1級,以落實2050淨零排放施政目標。截至113年6月底,已有64件案件申請建築能效,並有39件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為鼓勵業界積極投入近零碳建築發展,支持政府淨零排放政策,同時表彰民間企業響應社會責任投入近零碳建築的申請,本所預計將於113年12月舉辦「近零碳建築授證暨論壇」活動,以表揚其對我國淨零建築政策之支持。
四、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數連續 3 年突破千件
我國的綠建築標章採與國際間的綠建築標章相同,均為自願性質,非為法令規定事項,僅能宣導鼓勵申請,其評定審查作業,內政部自98年訂定發布「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由指定評定專業機構辦理技術評定,再向內政部申請標章核發,以擴大評定審查服務成效,有效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在建築師與營建業界的支持配合下,截至113年6月底累計評定通過之案件總數為1萬3,060件(詳圖4),且數量逐年增加。
110年至112年的通過件數持續刷新紀錄,連續3年突破千件(110年1,041件、111年1,038件),112年達1,150件,創歷史新高。而民間業界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案件數量,也逐年提升比例,從91年的6%﹙7案﹚,到112年達51%﹙585案﹚。這些獲得標章之建築物於使用階段可節省大量水電,自113年1月至6月底止,已有576件新建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211件)及候選綠建築證書(365件),累計每年約可省電28.58億度、省水1億4,186萬噸(相當於0.71座石門水庫的容量),其減少之CO2排放量約為159.2萬噸,這個量約等於10.69萬公頃人造林(約等於3.93個臺北市面積)所吸收的CO2量,每年節省之水電費估計約達114.23億元,成效良好。

五、綠建築分級評估實施成效
屬自願性質之綠建築標章,其歷年通過案件依其建築類別分析,依序為「辦公廳類」、「學校類」、「住宿類」、「大型空間類」、「其他類」、「醫院類」、「百貨商場類」及「旅館餐飲類」建築(圖5)。其中學校類占比達到22.97%,住宿類建築為29.34%,這兩類加起來已超過一半。另為逐步提昇國內綠建築水準,激發民間企業競相提升綠建築之設計,自96年起施行「綠建築分級評估制度」,透過分級評估鼓勵建築師追求較佳等級,設計更優良的綠建築,以提升企業的形象與榮耀。實施以來,顯示高等級數量及比例確有逐年提升之趨勢,如以鑽石級為例,從96年的2件到112年已增加至36件,其比例從0.5%提升至3.13%;另若就銀級以上來看,也從96年的9件增加到112年的437件,其比例則從2.3%提升至38%(圖6)。此外為進一步瞭解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之申請情形,依綠建築普及率(即每年認可通過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占當年核發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之比率)進行統計分析,其綠建築普及率已由101年的7.88%提升至112年的20.6%(圖7),充分顯示藉由綠建築標章制度之推動實施,確實達到「政府」、「民間」及「環境永續」三贏之局面。


六、未來展望
近年來民間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件比例顯著成長,顯示出綠建築觀念已日益普及,另政府為加強推動綠建築之發展,中央已於「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中,給予更新建案採綠建築設計並取得綠建築標章者相關容積獎勵;部分地方政府也於自治法規納入取得一定等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得給予容積獎勵的誘因,於此,對於推動公私部門之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將有實質助益。
此外,為與國際2050淨零排放趨勢接軌,本部參考國際能源總署(IEA)「全球能源部門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報告,及日本、美國、歐盟等國際發展概念,完成「淨零建築路徑藍圖」,規劃先建築節能50%,其餘用電再以再生能源碳中和至零碳排,至2050年達淨零建築之目標,同時規劃由公有建築物帶頭做起,引導民間建築跟進,並完成綠建築標章之建築能效標示制度建立,將建築能效標示併入現行採生態、節能、減廢及健康四大面向綜合評估之綠建築標章制度,以進一步強化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物之節能成效,並期望透過實施成效良好之綠建築標章,進而帶動建築物自主標示建築能效等級,有效提升我國建築能源使用效率,並希望藉由標竿示範案例,帶動更多單位申請,進而擴大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之推動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