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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89期

  • 日期:104-09-22
主題報導雷明遠
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防火安全設計改善之策略

一、緣起背景

國內老人照顧之服務模式可區分為機構式、社區式及特殊性等3類;其中機構式長期照護服務包含護理之家、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榮民之家等5種類型,其中護理之家、老人長期照護及養護機構收容的住民是具有生理上移動能力障礙的高齡者,也是屬於自主避難困難之行動不便或重度行動不便人員。此3類機構之收容人員在避難行為特性、行動能力及困難度上十分相近,皆可歸納為高避難風險類型,如表1所示。

表1. 高避難風險之高齡者收容機構及防火避難障礙

高避難風險之高齡者收容機構及防火避難障礙.PNG

 

101年10月發生前衛生署立台南醫院北門分院護理之家火災,造成13死、59人傷的災情。隨之國內社會各界興起加強對於護理之家及老人照護機構防火安全重視的一片呼籲,政府相關衛生醫療、社福、消防、建管單位等也都紛紛加強各自管理措施或法令修正。其中,建築技術規則增修設計施工編第99條之1條文(自102年1月1日實施),規定老人長期照護、養護及護理之家等機構,應設置2個以上之防火區劃與連接安全梯等;同時「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於102年5月1日修正條文第17條,降低護理之家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樓地板面積門檻,提高該類場所自我防護能力,同時修正條文第19條,增列護理之家不論面積大小均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俾能及早偵知火災、即時避難及增加待援時間。然而上述法規,基於不溯及既往原則,對於原有合法既存之老人長期照護、養護機構及護理之家等並不適用,因此102年以前設立之機構所存在之火災風險問題,仍舊欠缺解決補救的法規依據。有鑑於此,本所近年來投入研究資源,透過研究擬定改善建議策略及方案,將提供給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及使用人自主檢視評估參考,並可供作環境防火安全改善、強化緊急應變避難計畫之用。

 

 

二、既有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常見防火安全問題

依據對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的現況調查及火災安全問題分析,本所研究發現此類機構約有80%人員缺乏自主避難行動能力,必須仰賴擔送及護送(圖1);須依賴呼吸器者,移除呼吸器後,只有5~10分鐘可維持正常生理機能,垂直避難困難。針對水平避難進行檢討,比對極快速之火災成長係數0.1878 kW/m2,病室在無排煙的狀態下,要達成全員完成避難極為困難,尤其夜間問題將更為嚴重(由於照護人員數量銳減)。

圖1.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人員避難行動方式比例

經調查發現此類機構為增加照護的方便性,多為連通性之開放空間,常未設置防火防煙區劃或區劃範圍過大,而且居室與走廊間之出口亦多為開放型態,或以設有普通玻璃視窗、通風百葉之木門連接,加上隔間牆多未與樓板連接(天花板上方相互連通),且材質、構造多不具防火時效或耐燃等級,或管線貫穿部無設置防火填塞,火災時將無法有效防止火煙擴散或入侵。

在設備調查上發現,多數機構使用中央空調系統但無防火設計考量,如火災時無自動切斷送風設計,風管通過廚房等高風險空間等;居室(住民房間等)或非居室(儲物間等)空間因依據過去法規未設置火警探測、自動撒水或排煙設備,欠缺火災偵測、初期滅火及防止煙層下降的有利措施,導致避難容許時間不夠的問題。

圖2.某案例之防火安全問題分析

圖3.機構常見之環境設施及設備安全問題

三、既有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防火安全改善策略

(一)不同時期機構之防火安全關鍵課題

本所研究將102年以前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5條、96條、99-1條規定之增修過程,區分4個階段(Ⅰ~Ⅳ時期),再就機構建築物之不同平面類型應改善之關鍵課題(直通樓梯、防火區劃、居室避難等),提出優先次序建議,如表2。

整體而言,若室內設有直通樓梯,首應確保垂直區劃的完整性,以有效控制火煙垂直擴散。其次,應檢討水平避難路徑之安全性,是否設有兩個以上之區劃以避免單一避難路徑失效。再其次,檢討提升居室的防火防煙性能,以確保在一定時間內得以控制火煙的擴散或入侵,若能有效防止火煙的水平擴散,則可減少火災發生時急需疏散避難人數,達到利用最少人力,在有限時間內,讓最少住民完成有效避難行動之目的。

圖4.各時期不同平面類型防火安全關鍵課題及重要度排序表

(二)防火安全設計改善原則

  1. 加強直通樓梯之防煙性能

    如機構屬於複層建築物,其直通樓梯若不是安全梯者,則極需改善該梯之防煙性能。應先對直通樓梯進行區劃,視個案空間條件、經費因素,選擇進行防火區劃或以耐燃1級材料及遮煙設備區隔(或稱「耐燃區隔」),又或天花板設置防煙壁,改善煙氣垂直擴散之問題。

  2. 加設等待救援空間

    以「火災居室離室避難;非火災居室初期就地避難」為原則,將現有居室或空間進行防火防煙性能之改善,設置2處以上具防火區劃功能之等待救援空間(或暫時避難據點),確保水平避難之安全。

  3. 加設主動式火災感知及控制設備,抑制火災初期成長

    考量收容住民避難移動困難,如有主動式火災感知及滅火措施,可有效抑制初期火災發生,未設置之機構建議增設獨立式火警探測器及簡易自動水系統滅火設備,以達安全保護並兼顧經濟成本。

  4. 加強居室防、排煙設計

    考量收容住民避難移動所需時間較長,除火勢控制外,應加強防煙及排煙措施以延長避難容許時間。建議除可增設機械排煙外,可於居室外牆面增設自然排煙口(符合規定之排煙窗或通風百葉),另房間隔間牆高度應達樓板,管線貫穿部分應至少有不燃材料填塞,避免煙氣流竄擴散。

  5. 建立火災避難演練新觀念

    建立照護人員「火災居室離室避難;非火災居室初期就地避難」的觀念進行避難訓練,結合消防編組演練進行避難訓練,並運用門扇的關閉控制火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