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築研究簡訊第89期

  • 日期:104-09-22
大事紀要王天志
本所防火實驗中心再次取得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試驗性能機構

本所防火實驗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前經內政部指定為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試驗項目包括耐燃材料不燃性試驗、材料燃燒熱釋放率試驗、建築用(防火門、防火捲門、固定窗)耐火試驗、建築物構造部份(承重牆、非承重牆、梁、柱、屋頂樓板、複合構件)耐火試驗、防火被覆耐火試驗、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試驗、建築物防火設備(撒水幕)等項,有效期限至104年4月18日止。本中心依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指定申請要點,於期限屆滿前向本部申請重新指定,經審查後於104年5月26日公告重新指定本所(防火實驗中心)為試驗機構,有效期限自104年5月26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止。前開試驗項目可與本中心於103年業已公告之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共同提供各界性能試驗服務,?全民建築安全品質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