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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89期

  • 日期:104-09-22
業務報導林宏霖
智慧建築評估內容修正草案意見徵詢及回應

一、緣起

智慧建築乃是導入網路、監測設備及系統整合技術等,以達到自動感知、分析並及時回應等功能,讓建築物完工後有最佳化之組合與運轉,並提供使用者更安全舒適、健康便利及高效率的環境。

本所為加強智慧建築之推動落實,以提升建築品質,從民國93年開始推動智慧建築標章制度,並依智慧綠推動方案規定,從102年7月1日起2億元以上公有新建建築物須強制申請智慧建築標章。近年來,申請智慧建築標章案例已有顯著增加,惟因目前智慧建築評估手冊內容較為繁雜,且相關技術進步快速,為加強推動普及智慧建築並與時代密切接軌,本所於去(103)年4月成立「智慧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編審小組」針對手冊內容進行檢討修正。

會議採8項指標逐項討論之方式進行,會議參與人員除編審小組委員外並依當次會議主題,邀請原撰寫委員及該指標相關專家學者就評估項目逐一討論,經過21次會議討論,於本(104)年5月完成「智慧建築評估手冊-2016年版」草案。

二、意見徵詢

為使修正內容更為完備,本所特別再進行廣泛的意見徵詢,包括將本草案放置於本所網站上,請業界提供寶貴修正建議外,同時在本年6月間於臺北、臺中及高雄市分別辦理草案說明會,邀請智慧建築產官學研相關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參加人數非常踴躍,三場次總計參加人數達400餘人次,與會人員對於草案修正方向多表支持與肯定,並針對評估內容提出部分修正建議。另外,本所再於7月初進行兩次手冊內容檢討座談會,邀請目前參與智慧建築標章審查的44位委員,進行討論與修正意見徵詢。

經彙整前述會議各界專家學者所提供之意見後,依問題與修正建議之性質,主要分成兩大類:申請新版智慧建築標章之疑義,及各指標內容之修正建議等,分別概述如下:

  1. (一) 新版智慧建築評估內容標準適用之疑義

    可否在正式公告日期適用之前就引用此手冊內容進行評估、如已取得智慧建築後選證書者在申請標章時可否適用新版、是否依建築使用類別與使用者特性等作權重配分,另外亦建議既有建築智慧化評估應考量另訂不同的評估標準等。

  2. (二) 指標內容修正建議

    已有法規規定部分應刪除免檢討、部分評估內容文字及配分原則未盡清楚部分應予修正、部分基本規定有無法符合之狀況是否有調整彈性、部分指標如地震時可自動關閉瓦斯及控制升降機制最近樓層部分之設施應納入鼓勵項目、創新技術項目宜訂定評分原則以利後續執行等。

三、後續辦理重點

針對前述問題與建議,其中有關申請疑義部分,將由本所回覆,至於指標評估內容改善建議及配分原則詳述等問題,則將請原執筆委員協助回應,並檢討納入修正評估內容並視需要再召開會議討論,以期使評估手冊能更加完備。

辦理重點及期程如下:

  1. 意見徵詢及回應內容,已預定於10月中旬前完成並放置於本所網站上,提供大家參考。
  2. 將依修正建議檢討修正智慧建築評估手冊,預定於10月中旬完成修正,並於明(105)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3. 為使申請者更清楚如何準備圖說文件,本所正研擬智慧建築候選證書及標章申請參考範例,預定於10月中旬前完成,將可提供申請者參考,以減少諮詢、送審及評定的作業時程,利於後續智慧建築標章之推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