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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91期

  • 日期:105-02-17
業務報導蘇鴻奇
本所防火實驗室建築用防火門再度取得經濟部標檢局指定試驗室認可及介紹

本所自78年9月成立「建築研究所籌備處」以來,即積極投入建築物防火研究,並於民國80年7月創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以從事建築物防火研究及測試工作,主要研究項目包括制度對策、煙控避難、材料、構件與火災模擬。

本中心創立之初租用位於台北縣五股工業區內之民間廠房,總樓地板面積約有450坪,為完備建築物防火研究設施與設備及配合研究計畫的執行,設置1.2(寬)×2.2m(高)門牆耐火試驗爐及相關周邊設備符合國家標準及國際水準的儀器設備,進行各種防火試驗。84年初依行政院維護公共安全業務督導會報指示,由當時商品檢驗局利用本所設備將建築用防火門規劃為檢驗商品,以共同辦理方式辦理「建築用防火門檢驗」,商檢局負責公告及預算編列,本所支援人力、技術並負責測試,進而達到維護公共安全之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建築防火之科學化、系統化實驗研究,並提昇國內建築研究水準,本所與成大合作籌設建築防火實驗群,由成大無償提供該校歸仁航太校區土地,本所編列建築與設備經費合作建置防火實驗中心,於91年4月1日從原五股防火實驗室遷移至新址,並擴大研究與實驗範圍。建置建築面積5728.81m2、總樓地板面積13563.00m2,配置有煙控實驗塔、建材及消防設備實驗棟、綜合實驗場、部材實驗場及耐火構造實驗場,並加強建置各項實驗設備;本實驗中心積極建置成為國內建築防火研究設施與設備最完善之實驗中心,推動國內產、官、學、研各界進行建築物防火之研究與研發工作。

本中心於84年6 月防火試驗室獲得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熱與溫度領域之第一個通過評鑑認證之防火實驗室,後續配合TAF 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92年成立並接辦全國實驗室認證業務,防火實驗中心遂續向TAF申辦實驗室認證。93年10月23日本中心為配合擴大實驗技術服務範圍,依照法依商品檢驗法第十三條「標準檢驗局得認可指定試驗室,辦理應施檢驗商品之試驗」,申辦經濟部標檢局建築用防火門之指定試驗室並獲通過取得「CNS 11227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法」指定試驗室認可。本中心持續維持建築用防火門項目的認可,104年10月續辦獲經濟部標檢局指定試驗室認可,配合TAF認證證書有效期限至107年10月13日。

防火門的分類包含,木製(鋼製木門、木製鋼門)、礦物製(玻璃門、礦石製門)、鋼製(鍍鋅鋼板、不銹鋼板)、鋁合金製、塑鋼製、鑄鐵製等。建築用防火門最主要的功能為能夠共同提供防火區劃開口部在一定時間內,包括門扇、門樘、五金及其他配件之組合等能夠有一定程度防火保護。建築用防火門測試方法係依據「CNS 11227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法」進行,用來試驗防火門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遮焰)性或阻熱性要求,抵抗火焰、燃物氣體產物之通過,且能符合特定性能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