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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95期

  • 日期:106-02-09
業務報導陳麒任
105年度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辦理成果

一、緣起

       台灣地區的既有建築物約佔全國建築物總量97%,這些建築物普遍存在耗能、不符生態環境等問題,若不改善將造成能源浪費與溫室氣體排放等現象。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從92年開始辦理「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針對中央所屬廳舍及國立大專院校選擇具改善潛力之既有建築物,進行能源效率提升及綠建築改善示範計畫,以期藉由建築物進行改善,帶動我國相關綠能產業發展,並達到改善都市環境、減緩熱島效應及提高既有建築物能源使用效率之目標。

       本計畫從92年至105年已完成綠廳舍改善224案,對於基地保水、綠化、生態環境改善及節能等均有很大效益;另建築節能改善361案,針對舊有中央廳舍進行建築耗能系統診斷,經由現場監控系統數據及動力系統性能等,了解建築物耗能現況之比較基準(Baseline),提出低成本或零成本之改善策略及運轉管理模式調整。

       本計畫預算來源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係屬公共建設計畫,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要求,本計畫於105年度起要求各受補助單位需提列一定比例之自籌款,其中第一年先採自籌款比例越高者優先補助,第二年後將需至少提列自籌款30%。上述585案總計投入改善經費約14.74億元(包含本所撥付之補助款14.36億元、受補助單位之自籌款0.38億元),改善成果每年總計約可節電9,239.8萬度、節省電費約3.06億元並減少CO2排放量約5.79萬噸,平均約4.8年即可回收投入成本,成效良好。

       105年度本計畫共完成38案示範工程,包括綠廳舍類6案及建築節能類32案,由於本計畫為示範計畫,所以改善案例遍布臺灣本島及離島﹙案例位置分布如圖﹚,改善成果均能達到預期節能效果,對於我國推動既有建築節能改善有具體之示範意義。

圖.本計畫之改善案例分佈圖

二、辦理方式

        本計畫係由本所主辦,105年度委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並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組成「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服務團(以下簡稱服務團),協助辦理改善工程之現勘、實測、評估,提出改善建議及初步規劃設計等輔導工作,改善工程所需經費由本所全額補助。

三、辦理成效

        本計畫除辦理各項補助工程案件之技術諮詢及改善輔導外,亦辦理建築節能技術推廣講習會。105年度整體辦理成效概要說明如下:

  1. 改善具體成效:經現勘評估、調查後選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等38案具改善潛力之節能改善工程,於105年1月開始執行,總計投入經費為1億4,063萬6,549元(包含本所撥付之補助款1億265萬4,156元、受補助單位之自籌款3,798萬2,393元),全部工程案均於105年12月底前改善完成。經量測及比較分析改善前、後之耗能狀況,改善後總計每年可節省用電量約829.3萬度,降低CO2排放量約4,379公噸,共可節省約2,902.7萬元之運轉費用,以今年編列核撥改善經費來算,投資回收年限約為4.8年,節能成效良好。
  2. 辦理推廣節能技術講習會:由於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可減緩都市熱島效應及調節都市微氣候,並可以有效降低建築物運轉電費,本年度於北、中、南等地區辦理推廣節能技術講習會共3場,除邀請專家學者說明節能技術外,並分享改善實務經驗,讓與會者有機會了解建築節能策略,進一步起而效尤,達到擴散推廣效應。
  3. BEMS資料庫更新與維護:105年度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將延續前一年所建置之BEMS節能資料庫,藉由網際網路將105年度各改善案例監控系統所收集之數據上傳至BEMS資料庫中,藉由BEMS資料庫平台中各項節能效益分析功能,包含迴歸分析R、改善前/後節能效益計算、BEMS資料平台線上診斷功能、案場每月之耗電量呈現、EUI值排名比較、節能報表等,以進行實際節能減碳效益之數量化評估與系統運轉數據分析,藉以了解各項改善技術之對後續整體計畫之推展有極大之效益。

四、後續辦理重點

       本既有建築改善計畫案,不但改善後節能效益顯著,可作為具體之示範參考,歷年成果也已完成彙編成技術手冊,置於本所官網(https://ws.moi.gov.tw/001/Upload/OldFile_Abri_Gov/tw/download/show/6)供各界參考應用。本計畫除協助達到節能減碳效益外,同時更帶動國內相關節能產業發展,成果相當豐碩。為延續及擴大其效益,106年度將賡續辦理「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預定完成28件改善案例,預期可進一步提高建築節能減碳之效益,更擴大本計畫之節能示範推廣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