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樹立未來5年災害防救計畫推動方向,由災害防救辦公室邀集各單位研商擬訂新版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民國107至112年),以供作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未來辦理災害防救事項之依據。有別於過去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依照災害預防、災前整備、災害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等四大災害管理階段分別研擬基本方針,新版基本計畫依據國內過去數年重大災害經驗及國際減災前瞻思維,改採以議題對策角度切入,將著重於韌性國土與社區、防災智慧城市、複合災害治理、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全災害應變、資通訊匯流整合應用、巨災風險財務管理、防災產業發展等10項優先議題,研擬因應對策與基本方針,全案預訂於107年5月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