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為落實環境永續發展,推廣普及綠建築,促進節能減碳效益,自92年起辦理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以每2年辦理1次為原則,截至106年止已辦理9屆,共計評選出94件作品,辦理成效良好。
為籌辦今(108)年第10屆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本所自去(107)年12月起邀集專家學者及公協會,召開2次研商會議,並參酌與會專家學者及代表建議,於今(108)年2月27日完成修正發布。修正重點包括名稱修正為「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獎勵作業要點」、擴大納入舊建築改善類之建築物參選及新增申請人資格,並為健全法制作業程序,增訂評選申請書及相關應備文件之內容及後續補正規定、評選小組組成、評選及決議程序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