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築研究簡訊第104期

  • 日期:108-03-25
業務報導陳士明
以IFC記載建築技術規則檢測資訊之應用

       部分地方政府(例如: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與臺中市政府等)已經著手嘗試建造執照申請的自動審查,但實際上仍需要人工審查的輔助才能完成。就全國推動的層面而言,有必要針對目前建造執照申請審查的方法及技術進行深度的BIM化,以提供各個地方政府因應未來BIM技術導入的需求。

       為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建置建造執照申請作業無紙化平台、提供審查者自動化的審查資訊、改善審查流程,以及應用BIM模型輔助建造執照審查以及主管單位抽查,本所就建築技術規則,整理應用BIM建築模型交換格式IFC(Industry Foundation Classes,工業基礎類別)來記載法規檢測資訊,作為申請建造執照過程中圖資交付的共通資訊格式。

       本研究範圍包含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章的一般設計通則法規名稱標準化基礎研究,及第3、4、11、12章防火與避難檢討的空間名詞與防火區劃範圍認定。

       本研究主要成果包含:

(一) 防火避難設計之材料、樓層面積、樓層數及空間相關變數編定:

       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9條到第88條為建築物防火構造物之設計原則,已完成逐條分析,對於發展自動化法規檢測、防火避難性能設計及防火避難綜合檢討所需之基礎數值資訊,提出完整的變數訂定原則。

(二) 依照不同的逃生路徑檢討必要的空間項目: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章第1節(技術規則第89條到99-1條),涉及複雜的逃生路徑與安全梯設置檢討,已針對不同的安全梯設定對應不同的逃生路徑類型,可協助建築師執行設計檢討時,依照不同的逃生路徑檢討必要的空間項目(如避難走廊、排煙室、陽台等),提升建築物安全設計品質

(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防火與避難檢討建築法規名稱標準化及對應相關IFC項目:

       讓第3、4、11、12章的專業法規資訊可以透過開放式的資料交換格式與其他模擬系統整合。

(四)發展法規標準化樣版(圖1):

       本研究於法規樣版中定義相關的視圖標準,而這些視圖標準即是法規標準化的一種應用與呈現方式,更可以進一步提供輔助建築師設計所需的相關法規計算明細表,輔助建築師於建築設計的過程中快速了解建築法規的相關規定,及建築管理法規上的參考資訊。這也是建築資訊模型應用於設計階段法規檢討的方法,同時也是審查圖說內容與上繳檔案資訊化變革的起始點。

       BIM有一個重要的特性,即是資訊的連動性,而這資訊的連動性可能也是改變審查圖說內容的重要關鍵,有了標準化的法規項目作為基礎,將設計、建模與出圖資訊進行連動,透過明細表進行相關內容檢討,而這資訊化自動運算的能力透過資料自動連動後,出圖內容將更為簡潔明確,例如:面積計算表與面積計算式,在法規標準名稱的定義下,透過自動計算後所產製的出圖,相關面積數值直接藉由電腦自動加總,可以避免人為計算錯誤產生。

       法規變數的標準化與IFC結合是法規運算的重要基礎,作為法規運算時從模型中取出所需要的資訊來源。例如,防火區劃或其他法規空間標準化是對應IFC的ifcSpace,可以面積的方式將防火區劃範圍框出後定義此範圍為防火區劃,這樣的定義來源就是法規標準化的結果,透過樣版的明細表應用可以自動加總防火區劃面積(圖2),提供使用者自我檢核的判斷。

       綜上,應用IFC記載法規資訊讓法規可透過程式進行運算及檢核運算結果是否符合法規規定,達到建管法規資訊化發展的基礎。

圖1. 法規變數標準化定義之法規樣版

圖2. 應用樣版確認防火區劃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