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及其相關環境問題引起大眾對減緩氣候變遷的關注,透過節能措施減少能源消費,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關鍵方法之一。在建築方面,基於過去的氣象資料TMY或TMY3的能源消費情境,推估我國住宅部門合理的排放(減碳)額度,並經由建築技術規則訂定新建建築物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然而,推估新建築面對未來氣候時能源消費情境是極為重要且迫切的。因此本所進行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調適措施研究,解析各項住宅終端能源使用項目,整合社會經濟因素如人口、家戶收入等外部因子,建立預測未來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排放趨勢之模型,並根據預測結果提出因應之調適策略。
二、研究成果
本案係針對我國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推估模式進行比較分析,基於未來氣象年、結合不確定性分析,預測住宅部門能源消費,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基線(BAU),分析不同減碳情境,及探討建築技術規則中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標準是否能滿足國家自訂預期貢獻量。而住宅部門能源消費係以電力消費為主。以2017年為例,電力消費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約有2,625萬公噸CO2e占整體部門之85%。
為了抑制住宅溫室氣體的增量,假設為中推估人口成長數與中度溫室氣體排放情境RCP4.5,根據國家能源結構發展情境與其他社會經濟層面因子,模擬2016至2035年預期溫室氣體減量效果顯示,若發電結構改變(圖1),有望於2030年控制在2,500萬公噸內,達到國家自訂預期貢獻的標準。
解析自2016至2035年預期減量針對建築外殼熱性能改善、空調效率提升、家電設備效率提升及照明效率提升等4項電力消耗占比分別6%、25%、43%、26%。我國發電結構改變之情境下,若建築外殼法規標準提升10%,逐年更新率達1%,將可減少約18%(26萬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2017年外殼負荷量貢獻的溫室氣體排放為基準);依照2017年的排放基準為分母,空調、家電、照明的自己減量比例分別為3%(20萬公噸)、5%(62萬公噸)、5%(37萬公噸)。倘若國家能源發展能如預期朝向綠色能源轉型,則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有望透過以中低程度的調適組合於2030年達標。
圖1. 發電結構改變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資料來源:本案整理)
目前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推動方向,與各國在面對氣候變遷時所採取的措施大致相同,以提升新建建築外殼設計基準值、強化建築節能法規、鼓勵或強制性使用高效率/低耗能的家電產品以落實最低容許耗用能源效率標準(MEPS)等作法。然而,透過本案可知強制性的法規所規範的住宅外殼節能效果有限,住宅溫室氣體貢獻量則落於空調、照明、家電設備等用電設備。因此,用電設備的效率提升則需依靠產品開發端的技術進步,倘若上述的用電設備能在源頭達成節能設計,對於住宅部門的溫室氣體減量將有莫大助益。
三、結語
本案完成我國住宅部門能源消費分析及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減碳情境分析,住宅部門主要的溫室氣體貢獻落於空調、照明、家電設備等用電設備上。因此,為落實最低容許耗用能源效率標準,須仰賴政府的推廣與民眾配合才能達到一定的更新率。未來本所係參考國內外施行的獎勵補助措施,研提適合我國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減量之獎勵補助措施,並評估溫室氣體減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