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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11期

  • 日期:110-04-25
業務報導張乃修
研議5層以下公寓增設電梯之出入口寬度

        隨著高齡人口比例不斷攀升,臺灣已經步入高齡社會,但國內為數不少之5層樓以下老舊公寓因沒有電梯,高齡者上下樓,只能爬樓梯,非常不方便。因此,在老舊公寓增設電梯來提升生活上的便利,已經是政府政策推動的方向。但老舊公寓囿於增設電梯之位置有限,大多只能設置在樓梯間旁邊,但是於樓梯間增設電梯,可能讓原本避難層出口寬度縮小,難以達到法規規定之避難層出入口最小寬度,爰此本所研議5層以下公寓增設電梯出入口寬度縮減之可行性。

       以一個5層雙併單座樓梯,每戶110平方公尺(約33坪)之典型老舊公寓為例,於研究中假設避難層出口寬度分別為120公分、90公分、75公分等情形,在定量方面,以「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技術手冊」推估避難層出口寬度縮減對於整棟避難完成時間的影響;在定性方面,以電腦動態避難模擬的方法,觀察避難層出口縮減後,避難人流的行進方式。藉由上述定量與定性二種方法,評估避難層出口縮減對於避難造成不利影響的程度。

       經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設計技術手冊公式模擬計算發現,老舊公寓收容人數少,樓梯間足以滯留全部人員,因此避難層出口寬度對於全棟避難完成時間之影響較小,避難層出口寬度由120公分縮減為75公分時,全棟避難完成延長時間僅30秒以內。以電腦模擬發現,二樓往一樓的樓梯口為避難瓶頸,通過避難瓶頸後的人流相對順暢,爰出口寬度自120公分縮減為75公分,對於避難完成時間無顯著影響。

       另為研議出口縮減後,提昇安全配套措施的具體作法,經專家訪談,提出增設全棟鳴動的警報設備,以及住宅與樓梯間門具阻擋火煙性能等方式,能縮短避難完成時間效益大於30秒,將可彌補出口縮減的不利因素

圖1 5層雙併公寓,每戶110平方公尺,4人,避難層出口寬度75公分之避難時間模擬

       上述研究成果已送本部營建署納入相關法規修訂,並經內政部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第66次會議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五條修正案,增列第2項第4款條文如下:

      住宅用途建築物各層樓梯間均設有緊急照明設備,且地面二層以上各樓層均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依本編第九十條直通樓梯於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及昇降機通達前述出入口之通道,寬度得減為七十五公分以上:

(一)地面層以上每層之居室樓地板面積小於二百平方公尺。

(二)依本編第九十六條規定設置安全梯。

(三)樓梯牆面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且各戶所有面向樓梯之開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