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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14期

  • 日期:111-01-31
大事紀要陳佳伶
標準檢驗局至防火實驗中心執行指定試驗室不定期追查

本所實驗設施技術服務項目CNS 11227建築用防火門耐火試驗法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檢局)指定試驗室認可項目,標檢局依「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於110年9月7日至防火實驗中心執行指定試驗室不定期追查。本次實地查訪小組成員包含標檢局江主導評核員宜瑾、呂評核員彥賓及營建署鄭工務員棋觀察,針對防火門報告書及相關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內容包含標準依據、試驗方法、量測元件校正之有效性、檢測紀錄、試驗室品質手冊、品質文件系統架構及技術文件等進行抽樣評鑑。

本次查訪結果大致符合規定,唯委員認為實驗過程之資料寶貴,建議應將受理檢測案之試驗活動日期相關影像檔案儲存入檔,同時注意核對樣品時應將查核記錄日期一併登錄。本所防火實驗將針對委員提示和建議及時改進,使防火門實驗檢測工作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