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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18期

  • 日期:112-03-30
大事紀要劉俊伸
辦理智慧建築標章案件評定實務及檢討座談會暨評定專業相關人員教育訓練

智慧建築標章評定作業方式自100年9月20日起採由內政部指定之評定專業機構辦理,本所為持續精進標章評定品質之一致性,期望能透過定期辦理實務與檢討座談會及教育訓練等活動,增進評定小組成員之專業能力與熟悉審查業務,以達「審查同軌、信賴倍增」之目標,因此每年度除舉辦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實務及檢討座談會外,並依內政部「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經指定之評定專業機構,其專任技術人員、專任行政人員及評定小組成員,應參加本部舉辦或委託相關機構、團體辦理之教育訓練。」辦理相關人員教育訓練。本次舉辦之座談會及教育訓練活動,分別於於111年11月14日上、下午,假大坪林聯合開大樓15樓第1講習室辦理,本所由王副所長安強代表致詞,與會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之評定委員、專任技術及專任行政人員,共計30位出席,均表示收穫豐碩,深具意義。圖1 王副所長安強致詞畫面

圖1 王副所長安強致詞畫面

圖2 座談會及教育訓練舉辦畫面

圖2 座談會及教育訓練舉辦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