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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簡訊第118期

  • 日期:112-03-30
業務報導呂文弘
本所112年度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 前言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3月30日公布之我國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內政部主責「淨零建築」路徑規劃及執行,規劃分年分階段推動淨零建築相關應用推廣措施,預定於2030年公有新建建築物達成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目標,2040年達成50%既有建築物更新為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俾利達成2050年100%新建建築物及超過85%既有建築物為近零碳建築的里程碑。

為達成2030年公有新建建築物達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的目標,內政部已完成規劃至119年(2030年)我國淨零建築分階段推動策略及事項;本所並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指示,自112年起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112-113年)公共建設類2計畫,(1)我國推動淨零建築與應用推廣計畫、(2)補助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等,推動我國淨零建築政策,規劃減碳技術工法研發與推廣應用,促進我國建築營建產業轉型升級,引導淨零建築轉型發展。

  • 本所提報2項計畫獲納入112-113年度推動執行之個案計畫,計畫經費需求合計核列7億元;並經行政院111年10月27日以院臺建字第1110031200號函核定。2項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期程及目標,概述如下:
  1. 計畫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計2年。
  2. 經費需求:
    1. 我國推動淨零建築與應用推廣計畫:總經費需求為2億671萬元,分別為112年1億571萬元、113年1億100萬元。
    2. 補助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總經費4億9,100萬元,分別為112年1,800萬元、113年經費需求為4億7,300萬元。
  3. 推動策略工作項目:
  1. 我國推動淨零建築與應用推廣計畫:
  1. 6大推動策略:(a)建構淨零建築政策制度、(b)健全淨零建築法制與規範消弭限制、(c)培育淨零建築跨領域人才與建構產學研發展平台、(d)公私協力全民參與推動淨零建築發展、(e)淨零建築節能減碳新技術及工法研發與推廣應用及(f)展示推廣與拓展產業國際化。
  2. 分項策略工作項目:
    1. 建構淨零建築政策制度:建立建築能效評估制度、研訂建築物實施建築能效評估及改善方案。
    2. 健全淨零建築法制與規範消弭限制:研修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基準專章納入建築能效等級管制相關規定、研修淨零建築及建築能效評估相關規定。
    3. 培育淨零建築跨領域人才與建構產學研發展平台:淨零建築跨領域專業人才培育與課程教材研訂、建築及機電設計專業技術人員講習培訓、建管及營建相關審查人員講習培訓、營繕及物業管理人員講習培訓、建構淨零建築產學研合作發展平台。
    4. 公私協力全民參與推動淨零建築發展:推動建築物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辦理公有既有建築能效評估示範輔導、辦理優良淨零建築評選、推廣高效率建築設備、成立淨零建築推動辦公室與建立跨部會推動機制作業平台。
    5. 淨零建築節能減碳新技術及工法研發與推廣應用:建立建築物智慧能源管理服務平台、建築物能源管理數據資料庫、研議及推廣建築循環經濟、建築延壽、預鑄構造與耐震等建築減碳工法及建築碳揭露、研議及推廣木竹構造等建築減碳工法。
    6. 展示推廣與拓展產業國際化:辦理淨零建築創新示範場域實證計畫、展示宣導淨零建築標竿案例與節能減碳技術、辦理淨零建築產業交流及研討推廣活動。
  1. 補助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
  1. 3大工作項目:(a)公有既有建築物能效評估及盤點、(b)公有既有建築物改善建築能效補助先期作業、(c)113年補助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
  2. 本計畫補助能效改善工作,主要改善項目包括:
    1. 建築外殼節能改善。
    2. 屋頂隔熱改善。
    3. 開窗隔熱改善。
    4. 空調主機性能提升或汰換節能改善。
    5. 室內照明節能改善。
    6. 高效率熱泵熱水系統節能改善。
    7. 建置或升級建築能源管理系統。
    8. 空調系統節能策略導入節能改善。
    9. 規劃作為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者,可納入建置再生能源及儲能系統之改善項目(新增之再生能源、充電及儲能等設施,以設置於戶外空間為優先考量,並加強該設施消防及緊急應變機制與作法)。
  • 預期效益:

本所辦理本計畫,包括:淨零建築發展所需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建構、執行及示範場域與減碳工法推廣應用等工作,對於我國淨零建築發展與應用推廣,具長遠公共利益。另辦理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推動能效改善後,除建築物可節電減少碳排外,亦能作為淨零示範場域,同時在面對緊急避難需求時,轉換成可維持生活需求且可具備電力供應的公共緊急避難空間,在推動淨零排放的同時,亦能創造建築緊急避難空間的附加效益。

本所推動淨零建築,提升建築能效,促進營建產業升級,建構公有及民間建築物具備因應氣候變遷的節能基礎,促進建築及住商部門節能減碳,強化社會各界對淨零建築永續發展之重視,以逐步達成淨零建築階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