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內政部「綠建材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綠建材標章之評定,係依據本所出版之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所定基準辦理。
二、為鼓勵產業升級及創新,申請人得於前揭實施日期前自願採旨揭2024年版手冊所定之評定基準,申請綠建材標章證書。
三、前開手冊全文電子檔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https://www.abri.gov.tw/News_Content.aspx?n=863&s=39689)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