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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9-07

本部業於112年3月23日函送「一百十三年度地方政府公有既有建築物及建築公共緊急避難空間能效改善及淨零示範補助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供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向本所提出申請,經本所辦理初選、現勘及決選作業,並報本部核定後,受補助機關之入選名單共計19個正取改善單位及11個備取改善單位,正、備取名單詳附件。